【IT168 市场直击】笔者一同事上月在鼎好电子城一柜台购买了一台低价位的喷墨打印机,谁知他回家一用,发现这台机器有时能打有时不能打,总之不能正常工作。同事的反应很快,在第一时间内向厂商客服热线求助,但未能得到对方的答复。
强行被扣“墨盒使用费”
无奈之下,同事随即回到中关村,找到商家要求退货。最后机器是给退了,但该商家却以“墨盒使用费”为名,强行扣了我同事160元钱(且墨盒被收走)。大伙都知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购机七日之内,消费者若发现打印机出现故障,有权要求商家给予退货,货款肯定也是要
100%的退还,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现在此商家以“墨盒使用费”为名,强行扣下了用户的钱,他们的这一作法对吗?
在被商家强行扣钱后,我的同事与柜台销售人员辩论起来。“你们为什么要扣我的钱?”“这是因为你已经使用了机器原装的墨盒,这样以来机器不能再次正常销售,这给我们带来了损失,我们扣你的钱就是来补偿这一损失!”听到对方的解释,我的同事又说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我在七日之内发现机器故障,是可以要求退货的”,“货我们不是给你退了吗?”对方反驳到。“那你们没有理由强行扣我的钱,如果我不打印东西,不使用墨盒,能发现机器的故障吗?”听到这番话,对方的口气强硬起来:“我们是做销售的,我们卖给你的机器是完好的,现在因为墨盒已经使用,所以机器不能正常销售,这方方面面的损失不能让我们给承担吧!”… …
商家给用户退机后,强行扣除“墨盒使用费”的作法到底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