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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网络版权 光盘出版物首当其冲

--全面解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之四

作者:IT168特约评论员 鹤去何从  2006-06-29   

    【编者注】信息网络的出现,对传统的法律秩序提出了挑战,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通过并公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定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也将成为网络版权立法保护元年。IT168软件频道将推出相关文章帮您解读《条例》,也欢迎大家畅所欲言共同讨论:itiger@it168.com

    【IT168 软话不软】为了保护网络版权,打击盗版、抄袭等现象,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通过并公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网络版权问题从此有法可依,可喜可贺!然而只是“有法可依”是不够的,只有将法律真正付诸实践,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算是真正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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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一:【全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之二:【特稿】有法可依 网络版权全新解读
之三:【专稿】内容收费 应从保护版权做起
之四:【专稿】网络版权 光盘出版首当其冲

    笔者不禁想到如今的各种光盘出版物,DVD海量的存储空间,动辄4GB以上的内容,即使是CD,也能容纳600多MB的内容,那么这么多内容全都是找作者原创的吗?如果是转载其他网站的内容,是否得到了网站授权,是否获得了原创作者的认可,是否支付了原创作者相应的稿酬呢?

光盘出版物中都有哪些内容?

    通过对大量的光盘出版物进行深入的了解,按照内容的不同大致可以将光盘出版物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第一类,影视内容的光盘出版物,比如我们经常在电子音像店看到的VCD、CD音乐等。当然现在还有一些将电视栏目中的视频包装成光盘进行出版销售的,比如,中央8台的《百家讲坛》栏目已经出版为DVD产品了;

    第二类,软件产品的光盘出版物,这类出版物很明显的特征就是在光盘中收录了大量的软件或者游戏,相信大家在各地电脑城都能花三五元购买到,大家似乎已经见怪不怪,只是花低价去买,从来都没想过软件或者游戏开发的作者的版权问题;

    第三类,综合内容的光盘出版物,这类出版物主要是应现在读者的轻松阅读的习惯而产生的,通常图书都有配套的光盘出版物,内容是相关的学习资料、学习视频、配套软件,甚至还包括一些欣赏类的美景、美图,收藏类的经典影视宣传海报、经典片段等,内容五花八门,不再一一列举!

    可能很多用户都有这样的生活体验,在各种不同的光盘出版物中,有很多非常雷同的内容,刚开始还以为“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然而使用的光盘出版物多了,这种“巧合”似乎变成了必然。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呢?难道是他们在相互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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